ST百花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之专项说明
发布者:xjbhcadmin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2-02-28 02:30:47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0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利润表、2010 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五洲松德证审字[2011]2-0346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贵公司 201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汇总表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之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汇总表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 未发现不一致。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宋 岩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 伟
日期:2011 年 4 月 27 日